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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公告

  • 發布單位:財政暨行政課

凡設籍於苗栗縣具有後備軍人與補充兵身份:

一、符合緩召第4、5款條件者請於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二、符合儘後召集第4款請於4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三、請於113/4/1日至5/31日止,向戶籍地鄉鎮公所洽詢申辦,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