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設籍於苗栗縣具有後備軍人與補充兵身份: 一、符合緩召第4、5款條件者請於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二、符合儘後召集第4款請於4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三、請於113/4/1日至5/31日止,向戶籍地鄉鎮公所洽詢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凡設籍於苗栗縣具有後備軍人與補充兵身份:
一、符合緩召第4、5款條件者請於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二、符合儘後召集第4款請於4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三、請於113/4/1日至5/31日止,向戶籍地鄉鎮公所洽詢申辦,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