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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設鄉長、秘書各一人;並設八課室:民政課、社會褔利課、建設課、觀光暨農業課、財政暨行政課、主計室、人事室、政風室。附屬單位設清潔隊。
本所置鄉長一人,綜理鄉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秘書一人,承鄉長之命,協助處理鄉政及業務協調、核稿等事項;並設八課(室)及清潔隊、圖書館等分別掌理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