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更新時間:111-11-15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今(15)日表示,網路謠傳頭屋鄉公所使用公所之臉書帳號:「陳萬承」,於頭屋大小事及湯于杰服務處等其他社團發表詆毀頭屋鄉長候選人湯于杰君之言論,針對此帳號遭冒用事宜,本所已至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案,絕非本所所為,特此聲明,以維本所聲譽,本所說明如下:
一、頭屋鄉公所(以下簡稱本所)在臉書(Facebook)ー頭屋大小事之帳號,代稱:陳萬承,於111年11月13日被不知名之第三人冒用,發表在臉書(Facebook)ー頭屋大小事,以下內容摘述「真的可受公評嗎?很想請問這位湯鄉長候選人,……,幾歲而已何德何能呢?」之言論,詆毀頭屋鄉長侯選人湯于杰君,經查本所管理之「陳萬承」登錄動態及活動紀錄、有效聯網及IP紀錄,案發日並無相關登入紀錄,顯見無使用該帳號對外發言之事實。
二、另查旨揭發言帳號之帳號名稱,與本所帳號代號雖均為陳萬承,惟細看背景圖片位置,及該帳號之加入好友與本所帳號之好友內容似有未符,疑有遭冒用之嫌疑,本案本所已於111年11月15日11時47分向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案【後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盼司法機關查明事實、勿枉勿縱。